江苏,女子为筹备儿子婚礼,花8万购买130条中华。在婚礼上被发现是假烟,女子找卖家要说法,卖家承认却不赔偿。女子将卖家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例回顾
王兰芳的儿子还有一个月就要结婚了,她这几天正在准备婚礼要用的东西。办婚宴的烟酒一般都是自己准备,她今天要把这两样都备齐。
"大姐,您是要买烟酒?"店主陈明热情地迎上来,"我们这儿的货都是正品,价格也公道。"
王兰芳点点头:"是啊,我儿子下个月结婚,想买些中华。这烟贵是贵了点,但是面子上总得过得去。"她扫视了一眼店里:"能便宜点不?我要的量大。"
"您打算要多少?"陈明笑着问。
"130条左右吧,请的人多。"王兰芳说。
陈明眼前一亮:"这么多啊!那这样,我给您每条618元的特价,都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保证正品。"
王兰芳心想,市面上中华要七八百一条,这个价格确实便宜不少。她仔细检查了几条样品,包装完好,看起来很新,便点头同意了。
付完8万元后,王兰芳分几次将香烟搬回了家,烟酒都备齐了,就等着儿子婚礼那天了。
婚礼当天,宾客络绎不绝。王兰芳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热情的给客人敬烟敬酒。突然,她的表哥李志强皱着眉头叫住了她。
"小兰,这烟有问题。"李志强神色凝重。他是个老烟民,香烟一上嘴就知道是真是假。
王兰芳的笑容僵在脸上:"志强哥,你说什么呢?这可是我专门找正规商家买的。"
李志强摇摇头,仔细检查着烟盒:"包装纸的暗纹不对,防伪标识也有问题,这肯定是假货。"
王兰芳赶紧把剩下的还没拆封的十余条烟放到车上,等婚礼完了再说。
第二天一早,王兰芳便赶到烟酒商行讨说法。陈明态度倒是很好,承认会找自己的供货商解决问题,让王兰芳耐心等待解决结果。
王兰芳同意了,可等了很久也没等到陈明的赔偿方案,每次找他都是拖字诀。
王兰芳只好带着未拆封的香烟和购物凭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经鉴定,这批香烟里有40条是假冒产品。最终,王兰芳将陈明告上了法庭。
案例分析
王兰芳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所有权转移的义务"。陈明销售假冒香烟,违反了合同约定,且其作为专业经营者,理应知晓所售商品的真伪,明知是假货仍然销售,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陈明辩称,自己并不知情,是在进货时被上游供应商蒙骗。况且王兰芳购买时已经检查过商品,认可了品质才付款,现在反悔要求退货不合理。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陈明退还王兰芳40条假冒香烟的货款24720元,并按照"退一赔三"原则赔偿74160元,共计98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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