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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系全国知名的“酒都”,生产的“五粮液”牌白酒畅销全国。五粮液是我国的驰名商标,也是高端白酒的象征。亲朋好友聚会、宴请宾客少不了酒,不少人认为用“五粮液”招待客人特别有面子,而参加宴席的人一般也不会对酒水作过多评论。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有人打起了“五粮液”品牌的算盘。
李某一直经营酒类销售。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看到有人把普通酒换上五粮液的商标,然后销售。于是李某向同行曾某“取经”。
“只需在别处印刷点‘五粮液接待用酒’‘五粮液贵宾专供’的商标,把这些商标往其他酒瓶上一贴,卖出去的价格比真正的‘五粮液’低,消费者一般不了解这些‘专供酒’,不容易被发现。几十块钱的普通酒通过‘换装’批发上百元,利润翻番,比咱现在的生意来钱多了。”
听了这话,李某眼前一亮。他做了多年的酒类生意,但他总觉得利润不可观,如今这条来钱快的“路子”摆在面前,让李某心动不已。
于是,他铤而走险,干起了假冒“五粮液”商标的勾当。
有了这条发财致富的“路子”后,李某大量购买低端瓶装酒,在广告公司处定制“五粮液接待用酒”“五粮液贵宾专供”等商标,又在他处订制标有“五粮液”标志的外包装、封口胶带、酒瓶包装袋、手提袋等包装材料。将低端的瓶装酒标签撕掉,改换成“五粮液”标签,使用上述的外包装材料,制作为“五粮液”系列酒予以销售。
被查封时,他已经销售假冒“五粮液”牌系列酒共计400余件,销售金额约89000余元。
最终,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打造一个品牌,凝聚了厂商大量研发心血和宣传成本。李某正是看中“五粮液”品牌的高附加值和高流通性,以“换装”的形式谋取利益,此种行为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文案:古静
图片:网络